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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,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"关于我院职工积极参与2017年"无偿献血"活动的倡议书

来源:未知时间:2017-02-18 11:03

 
"血相融,情相牵",为弘扬"仁爱、人道、奉献、和谐"为内涵的无偿献血文化,用实际行动证明献血无损健康,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奉献爱心的热情,展现我院救死扶伤的白衣战士风采,树立我院行业形象,缓解临床用血供需紧张局面,我院将与东莞市中心血站组织集体无偿献血活动,现向全院职工正式如下倡议:
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,本着关心社会、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,捐一份热血,献一片爱心,用行动诠释爱心,让奉献成为快乐。
一、献血意义
血液是拯救生命的重要物质,至今仍无法人工制造,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。每当人们不计报酬地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,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,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。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,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。
我们知道,每次献血400毫升对正常成年人身体健康是不会有影响的,而且研究证明经常定期限献血有益身体健康。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,使血液粘滞性下降,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的意义。
爱人者人恒爱之,信人者人恒信之。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,也是互助互救的具体表现方式。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,其亲属、配偶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。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,终 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;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,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。
按照《献血法》的要求。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献血活动,经院委会研究决定,乌沙医院将于2017年2月24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,希望全院职工、广大符合献血要求的爱心人士前来献血。

二、献血安排
活动主题: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,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--
乌沙医院2017年春季无偿献血活动;
献血时间:2017年2月24日上午9:00-11:30;
献血地点:乌沙医院正门口前坪;
献血对象:18-55岁自愿献血的健康公民(全院职工、周边群众);

三、无偿献血奖励
(1)血站对献血者发放"无偿献血证",向所有献血者发放小纪念品并免费提供早点(牛奶、面包)等;
(2)针对近5年在东莞参加义务献血者,在东莞申请积分入户或入学时可申请每次加分2分;
(3)我院2017年"善行义举四德榜"甄选上榜人物,将优 先推 荐积极参与了"无偿献血"的员工;
(4)我院将向献血的在职员工发放营养补助品"牛奶1箱";
(5)我院向献血的群众馈赠"乌沙医院中医拔罐疗法(怯湿、除邪、活血化瘀)"健康养生券一张,凭券赴我院疼痛科可享受免费的中医拔罐(怯湿、除邪、活血化瘀)"1次;
(6)我院将对无偿献血者予以公开表扬,通过我院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、新闻媒体、健康杂志等渠道公开颂扬所有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。
 
四、献血的注意事项
1、献血前:保证充足睡眠(6-8小时),切勿劳累过度。在献血前一天及献血当日不饮酒、不服用药物,不可空腹献血,饮食清淡,如面包、稀饭。献血前适量饮水,防止血液浑浊。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,不谎报、不隐瞒既往病史。
2、献血中:精神放松,配合好献血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。
3、献血后:献血后在献血车上休息10分钟方可离去。注意补充水分,不饮酒,不参加剧烈运动和高空作业;保证睡眠。
4、其他须知:(1)鲜血时无发烧等疾病症状;(2)男性50公斤以上,女性45公斤以上,年龄在18周岁以上;(3)半年内没有做手术且3年内没有输血;(4)如已有献血证,献血当天请自带鲜血证,暂无献血证,应带上身份证原件。
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、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,呼吁全院职工、广大符合献血要求的爱心人士前来献血。特别是院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各科主任、护士长、全院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要积极响应起来,在繁忙的工作学习之余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用行动诠释爱心,捐一份热血,献一片爱心。
以上紧急倡议内容通知,敬请各科负责人务必向科员相互传达。请勇敢伸出您的手臂,来行动托起生命的太阳!
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
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
 
无偿献血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,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。无偿献血是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,自愿献出身体部分血液而不获取任 何报酬的一种高尚行为,体现了人们互相帮助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。乌沙医院将在2月24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,希望广大符合献血要求的全院同仁、爱心人士前来献血。

献血常识
 
一、哪些人可以参加献血
为确保血液安全,规范血站执业行为,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,2011年11月30日,《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》(GB18467-2011)经由国 家技 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发布,2012年7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:
1.年龄:18-55周岁(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。)
2.体重:男≥50千克,女≥45千克。
3.血压:12-18.7/8-12kPa,脉压差:≥4kPa或90mmHg-140mmHg/60mmHg-90mmHg,脉压差:≥30mmHg/4.0kpa。
4.脉搏:60-100次/分,高度耐力的运动员≥50次/分。
5.体温正常。
6.皮肤无黄染,无创面感染,无大面积皮肤病,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。
7.五官无严重疾病,巩腊无黄染,甲状腺不肿大。
8.四肢无严重残疾,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。
9.胸部:心肺正常(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)。
10.腹部:腹平软、无肿块、无压痛、肝脾不肿大。
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。
 
二、特别提醒
妇女月经期及前后三天,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,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暂时不能献血。以及医护人员认为不适宜献血者不能献血。
 
三、献血前应该做什么准备
首次参加献血的人中有极少数人会发生晕眩反应,表现为心慌、头晕、面色苍白、恶心等,然后出汗。在全 国第三届输血大会上,专 家分析认为,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很多,有的是对献血缺乏生理知识,精神紧张;有的是心理因素,看到别人晕眩,自己也觉得晕了;有的献血前疲劳过度等。
 
四、专 家支招
如果您健康检查合格参加献血,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:
1.学习献血知识,消除紧张心理。
2.献血前不要服药。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,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。
3.食物应少脂肪。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,但以低脂肪为宜。
4.不饮酒,尤其是不饮烈性酒。
5.充足睡眠,不宜做剧烈运动。

五、一名健康的公民一 生可以献多少血
按照《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献血法》的规定,献血年龄为18-55周岁,两次献血间隔为六个月以上,每次献血量为200-400毫升。如果一名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人按每六个月献血一次,每次献血400毫升计算,那么,一个人一生可献血74次,累计献血量3万毫升。
 
六、献血后应注意什么?
献血后稍事休息,进食饮料、小点心,并领取献血证。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,注意休息。穿刺处若有青紫现象并不要紧,这是因为有少量血液渗出的缘故,可局部冷敷。穿刺处1-2天内不要沾水。
 
七、献血后的恢复
献血后的恢复有个体差异。献血后对身体一般不会产生任 何影响,血容量在1~2小时内能迅速得到恢复,蛋白质2天内就能补充,红细胞在3周内即可恢复。所以,献血后1-2天内适当休息,合理调节饮食即可。
 
献血流程
1.填表
2.查体
3.初筛
4.献血
5.完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