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长安乌沙医院 > 诊疗科室 > 产科 > 产前检查 >

孕期做B超有哪几个误区?

来源:未知 时间:2017-02-23 14:51

在产前检查中,包括好几次B超检查,很多孕妇对此存在一些认识误区,对此,普遍认为孕妇对B超存在的误区有以下几种:


 
B超检查越早越好:
实际上,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尽量不要频繁做B超,尤其是在怀孕早期(特殊情况例外,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,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,能否继续妊娠,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)。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,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。孕4个月时,骨骼开始发育;5个月时,胎心发育尚不完善;6个月时,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。过多做B超,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,发生畸胎或死胎。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,则属例外。


 
B超检查多多益善:
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,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,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,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。


 
温馨提示:孕期做B超尽量不超过4次
 
首次B超:在怀孕6周后,孕妇除了妇科常规检查之外,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,排除宫外孕、双胎、葡萄胎等异常情况。
第二次B超:在孕18-20周再做一次B超,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。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。
第三次B超:时间安排在孕28-30周,此时B超清晰的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查看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。
第四次B超:后一次是在孕37-40周,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有无脐带缠颈等,根据胎儿的头径、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,明确胎儿的胎位,进行临产前的评估。


 
精彩专题
乌沙医院微名片